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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 白:讓熊貓“代言不文明”極其欠妥
//agustinmoreno.com2014-10-22來源: 中工網(wǎng)—《四川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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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幾天在電視上頻繁見到一則公益廣告,內(nèi)容是兩只憨態(tài)可掬的卡通大熊貓在出國旅行時做出的種種不文明行為,看的時候便橫豎覺得別扭。許是意識到不妥了吧,現(xiàn)在這則廣告被撤掉了,饒是如此,仍然如鯁在喉。用熊貓來“代人受過”,不僅不妥,而且非常不妥,極其不妥。

  眾所周知,大熊貓是我們的國寶,也是具有世界影響力的著名品牌。有人考證,公元685年武則天就曾將兩只大熊貓贈送給日本的天武天皇。在今天,通過熊貓傳遞出的,是中國人民的友好形象,它早已是文明使者的化身。在中美關(guān)系打破堅冰的1972年,尼克松總統(tǒng)首次訪華,我國政府將大熊貓“玲玲”和“興興”贈送給美國人民,那一年,甚至被美國定為“大熊貓年”。此后,我國贈送某個國家大熊貓,不啻于一種極高的外交禮遇,因之誕生了許多趣聞佳話。

  大熊貓是這樣的可愛,我們的公益廣告制作者,卻何以忍心把“不文明”強(qiáng)加到它的頭上?不文明的行為是人干出來的,人就要勇于面對,勇于承擔(dān)。要提醒國人在境外旅游時的不文明行為,用個卡通人物難道不能達(dá)到預(yù)期的效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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