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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日公布了新版《中小學生守則》征求意見稿,里面內容沒了“熱愛人民”和“見義勇為”等內容,卻增加了“不抄襲不作弊”“會自護懂求救”等內容,引發(fā)各方熱議。(8月13日新華網)
一直以來,對中小學生見義勇為,存在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要么支持,要么反對,F(xiàn)如今的情況是,新版《中小學生守則》征求意見稿刪去了見義勇為等內容,似乎讓前面的爭論有了結果。今天,中小學生還可以見義勇為嗎?
有人說,中小學生階段,孩子們的心智并不成熟,讓他們去見義勇為,很可能給家庭、社會帶來諸多傷痛和損失,但筆者對此難以茍同。正因為孩子們的心智并不成熟,是一張白紙,所以需要告訴他們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惡丑,讓他們從小培養(yǎng)明辨是非的能力,培養(yǎng)見義勇為的精神。萬丈高樓平地起,必須打牢基礎,孩子們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才不會走偏。這是培養(yǎng)現(xiàn)代中小學生的戰(zhàn)略眼光,事關我們的教育培養(yǎng)什么樣的人的問題,不容置疑,不能含糊。
但在具體的戰(zhàn)術上,我們卻可以進行一些調整。對此,筆者姑妄言之為“見義巧為”。見義巧為是一種智慧,猶如戰(zhàn)場上,既要保護好自己,又要很好地消滅敵人。具體而言,就是要教育孩子們,壞人做壞事時,多半窮兇極惡,以他們幼小的身軀,不足以阻止,因此不要作無謂的犧牲。這個時候,他們可以在保證自己安全的情況下,或撥打報警電話,或向周圍的大人傳遞信息,或呼叫示警……如此見義巧為,不但可讓自身不受傷害,也可阻止壞人壞事的繼續(xù)進行,真乃善莫大焉!如此見義巧為,何樂而不為?
精神支配行動,行動體現(xiàn)精神。因此,在中小學生中進行見義勇為教育是必要的、不可少的;而在行動上,根據(jù)他們的身心特點,提倡見義巧為,并教給他們具體的、可行的方法——也算見義勇為的與時俱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