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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備:為何要跳出工會看工會
//agustinmoreno.com2014-06-10來源: 中工網—《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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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位基層工會主席在談及工會建設時告訴筆者,市總工會領導一次對下級工會干部說“要跳出工會看工會,工會工作要社會化”。他也知道近年來這兩句話頗為流行,但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跳出工會咋去搞工會工作?他接受企業(yè)工會干部培訓時,知道工會工作是職工群眾工作,工會是橋梁紐帶,工會是個社會團體,已經社會化了,為什么還要再提工作社會化?

    筆者以為,工會之所以提出“跳出工會看工會,工會工作要社會化”,主要原因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原有的工會工作方式缺少了對職工的凝聚力,工作方式亟待創(chuàng)新。應該承認,在長期的計劃經濟時期,企業(yè)不存在顯性的勞資對抗,企業(yè)工會做的就是管福利、組織勞動競賽等一些有關職工生活、生產以及宣傳事務,企業(yè)工會更像是企業(yè)的一個行政部門。而對于各級總工會來說,也好像成了政府的一個部門,逐漸形成了行政機關的風氣。

    然而,市場經濟取代了計劃經濟之后,一個強資本弱勞動的客觀事實出現(xiàn)了,勞動關系的雙方也不可避免地出現(xiàn)了矛盾。既然有了勞資博弈,作為職工群眾組織的社會團體,就要代表職工一方去為勞動者爭取合法權益的落實和擴大。而過去行政化色彩較濃的工會工作方式,不能適應時代的進步,需要跳出舊有的工會工作習慣,從勞動關系和經濟發(fā)展的大格局看工會應有的作用。

    1992年頒行的《工會法》,將工會的參與、維護、教育、建設四大職能并重。而1994年頒布的《勞動法》,明確了“工會代表和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2001年修改后的《工會法》規(guī)定“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通常,法律具有滯后性,但法律對工會職責的明確規(guī)定,卻比工會干部的意識先進了。因為在相當多的工會干部中,至今依然有人津津樂道“既要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又要維護企業(yè)合法權益”的自創(chuàng)“雙維護”,他們沒有注意到,任何一部法律都沒規(guī)定工會要去維護企業(yè)利益。

    正是工會缺少市場經濟條件下維護勞動者的經驗,現(xiàn)實又要求工會必須履行基本職責,以促進企業(yè)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所以工會提出了工作社會化,本質上講就是針對維護工作的創(chuàng)新。

    要理解工會工作社會化并不難,河南工會就有不少好的實踐。比如借助社會上專業(yè)人士,為權益受到侵害的職工進行維權服務。林州市是個縣級市,早年市總工會成立了職工維權中心,以在民政部門登記的職工維權服務所的職工為骨干,在當?shù)芈毠と罕娭杏绊懞艽蟆9ぷ魃鐣谋憩F(xiàn),是工會履行基本職責時不是單打獨斗,更多的是要依靠政府的力量。早在10多年前,河南就建立了省一級的協(xié)調勞動關系的三方協(xié)調機制。工會工作社會化還要求開門辦工會,嘗試工會干部職業(yè)化。河南有個縣級市,2005年選拔了一批年輕干部,統(tǒng)一選派到各鄉(xiāng)鎮(zhèn)總工會任負責人。有的縣級總工會派機關干部到企業(yè),經必要的程序后任企業(yè)工會主席。還有的地方總工會,為外出農民工開展雙向維權,在農民工打工地建立維權機構,聘請農民工中有影響的人物當工會維權機構主任或工會聯(lián)合會主席。2002年在省總工會的積極推動下,河南省委、省政府兩辦下發(fā)通知開展的全省黨員干部幫扶困難職工的活動,成效顯著。

    工會工作社會化,還包括廣泛的“三工”宣傳等,擴大工會在社會上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梢钥闯,跳出工會看工會、工會工作社會化,都是圍繞著工會履行維權的基本職責、強化工會維權效用而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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