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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清明:欠薪跑路的老板,該抓
//agustinmoreno.com2013-11-22來源: 中工網—《江蘇工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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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內蒙包頭市第二例“欠薪入刑”案告破。該市青山區(qū)公安分局幫助青山區(qū)旺旺保潔有限公司8名員工討回了被拖欠的10余萬元工資,已經如數發(fā)放到每個人的手中。同時,該公安分局即將此拒不支付員工工資案移交到檢察院受理。(據《包頭晚報》)

    讀罷這則新聞,筆者不禁拍手叫好!不知始于何時,一些老板爭相玩“跑路”,任憑工資沒有著落的員工急得直跺腳,他就是不露面不吭聲,甚至躲在暗處偷著樂。

    面對玩“跑路”的老板,農民工氣憤而無奈,但是,有關執(zhí)法部門是不能保持沉默的,不能讓無良老板一跑了之。一方面,“跑路”的老板涉嫌欠薪罪,如果任其一跑了之,非但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讓神圣的法律蒙羞。

    另一方面,雖然老板表面“跑路”、“失蹤”,但他與相關單位洽談施工工程或業(yè)務時,那是會留下工商執(zhí)照、稅務登記、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的。也就是說,雖然老板“跑路”,但并非真的“人間蒸發(fā)”,并非無蹤可尋。執(zhí)法部門可以根據相關信息進行追查,找到老賴并非難事。

    在處理此案過程中,包頭市相關執(zhí)法部門的做法值得稱道和借鑒:勞動保障監(jiān)察大隊及時立案,公安部門對“跑路”老板上網追逃并很快抓回,不僅令其補發(fā)了所拖欠的員工工資,還要將案件移交檢察院受理。應該說,上述執(zhí)法機關都是很盡責的,很體恤農民工疾苦的,這才是真正的人民公仆。

    一些企業(yè)老板之所以熱衷于當“老賴”,“躲貓貓”、“玩跑路”,與現(xiàn)實中不少“老賴”沒有被依法制裁不無關聯(lián)。上述欠薪老板“跑路”被抓的警示是,只要員工依法較真維權,只要執(zhí)法部門真正樹立“執(zhí)法為民”和“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點,惡意欠薪者,只會“聰明反被聰明誤”,不僅賴不掉賬,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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