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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做得好不好,商販有發(fā)言權。日前,湖北武漢城管邀請部分商戶為城管隊員打分。成績將對城管隊員評優(yōu)、績效工資產生影響?己藘热莩婕俺枪荜爢T對管理出店、占道及油煙噪音污染等執(zhí)法工作熟悉程度之外,其對待被管理對象的態(tài)度、交流溝通方式、市民投訴反饋等考核項目也占有近一半比重。(見4月9日《新華每日電訊》)
有人認為,如果將商販的打分與城管隊員評優(yōu)、績效工資捆綁太緊,可能導致城管在正常執(zhí)法時縮手縮腳、不敢嚴格執(zhí)法,反而容易導致執(zhí)法的權威性受損。在我看來,由被管理者考核評價管理者,應該成為一種常態(tài)性做法。城市管理者應該摒棄“關門考核”、內部評價,而城管做得好不好,商販的確有發(fā)言權,只要城管隊員“身子正”,就不用害怕“影子斜”。
而商販大多處于弱勢,他們當中的絕大多數是善良的,生活艱辛且不易。只要城管隊員真誠、平等地對待他們,相信他們不會故意抹黑某個城管或者整個城管隊伍。再說,另據其他媒體報道,給城管執(zhí)法打分的市民評審團,是由商販、大學生和微博網友共同組成的,并非商販一方說了算。
允許商販給城管打分,是一種良性互動,有利于相互制約。近年來,關于城管的負面新聞不斷,對待被管理者總是針尖對麥芒一般,有的甚至對流動商販“窮追猛打”。其根本原因在于,城管隊員權力在握,而執(zhí)法對象又是一些為生計所迫的弱勢百姓,這種“地位差”、“權力差”,使一些城管習慣于表現出一股“管你沒商量”的“霸氣”。當商販在城管隊員考核評價時也有了話語權,則可能倒逼城管注意自己的執(zhí)法方式,多一些公正和規(guī)范,少一些野蠻和暴力。
城管與商販并非“死敵”。如果城管拋棄以惡制惡的執(zhí)法思路,在公正執(zhí)法和文明執(zhí)法上多下工夫,多一些服務百姓的意識,多一點人性化的舉動,大可不必擔心商販打低分。對此創(chuàng)新之舉,不妨“走著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