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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時評:終結“突擊花錢”需加強預算監(jiān)管
本網(wǎng)評論員 楊召奎
據(jù)《第一財經(jīng)日報》11月18日報道,即將過去的2014年最后兩個月,全國財政將花掉預算中的近4萬億元。這意味著全年超四分之一的財政資金在最后兩個月內(nèi)集中花掉。
據(jù)了解,剛剛披露的10月財政收支情況顯示,1~10月,全國財政支出約11.4萬億元,僅完成預算的74.2%。事實上,不僅今年如此,近五年來,每年最后兩個月中國的財政支出都占到當年預算支出的25%左右。
年底“突擊花錢”幾乎年年被曝光,已為公眾詬病久矣,似乎成了難以治愈的政府頑疾。在公眾眼中,年底“突擊花錢”已經(jīng)成了公職人員大吃大喝、鋪張浪費和濫發(fā)福利的代名詞,不僅違反《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與勤儉節(jié)約的美德相悖。也會釀造社會不公,嚴重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
十八大以來, 政府支出控制趨于嚴格,在“八項規(guī)定”、 “六項禁令”、“反四風”等收緊“錢袋子”的重壓之下,政府亂花錢現(xiàn)象已有所緩解,但離徹底消除恐怕還有一定距離。
日前,深圳海上搜救中心在海邊的五星級酒店召開培訓會議,日人均消費近千元,引發(fā)了關于他們是否是要在年底突擊花錢的質(zhì)疑。雖然相關部門已給出“已列入年度預算”的回應,但如此大手筆的培訓,大有“突擊花錢”的嫌疑。因此,公眾對于年底“突擊花錢”的擔憂顯然并不多余。
年終“突擊花錢”屢禁不止,無疑與當前中國預算制度方面的某些不盡合理的規(guī)定有關。
首先,每年全國人大在3月份才批準中央財政預算,經(jīng)過一些流程,中央財政的錢撥付到地方時已經(jīng)是第三、四季度,甚至晚的到12月,這就導致部分年初、年中就應安排的項目只能在年底才能結算,使預算與項目無法一一對應。
其次,根據(jù)《預算法》,地方政府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每年結余則直接上交。在“今年不花,明年就會少”的反向激勵機制下,一些地方政府做出了“不花白不花”的“理性”選擇。
再者,為避免年底“突擊花錢”,財政部早在今年5月份就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支出預算執(zhí)行管理的通知》,但效果并不理想,而中國財政預算支出的透明度不高,也導致了民眾對年底“突擊花錢”的抱怨。
因此,要解決年底“突擊花錢”的問題,必須加強對政府部門預算的審核、監(jiān)管,需要落實已經(jīng)出臺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同時做到預算公開。如果政府部門花的每一分錢都能做到公開透明,如果人大代表能夠嚴格審議年度財政預算,如果公眾和媒體能夠?qū)ω斦С鲞M行全方位的監(jiān)督,如果《預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能夠切實得以落實,那么“突擊花錢”的亂象定會很快被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