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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陜西破獲了一起轟動全國的婦科醫(yī)生拐賣嬰兒案。陜西某縣婦幼保健醫(yī)院婦產科副主任張淑俠構建了“從產房到人販子”的拐賣產業(yè),剛生下的嬰兒就被她轉賣給他人。
整個案件在司法系統(tǒng)的介入下,作惡者罪有應得,正義最終得到了伸張,似乎給廣大群眾看到了一個相對光明的結局。按照正常邏輯,在有關方面的安排下,被解救的兒童就應該陸續(xù)返回家鄉(xiāng),與父母團聚。
然而事情并沒有按照這樣的方向發(fā)展,在他們與父母之間,居然又間隔了漫長的三年。媒體發(fā)現(xiàn),2016年9月26日,渭南市臨渭區(qū)民政局貼出一紙公告,讓民眾認領三年前追回的21名被拐幼童。公告中明確表示,這21名兒童是富平縣“7·20”特大拐賣兒童案專案組解救出來的被拐兒童,并寄養(yǎng)在渭南市兒童福利院至今。當?shù)厝硕贾,所謂“7·20”專案組就是辦理張淑俠案的專案組。
這令人非常費解,甚至令人憤怒。案件已經破獲,眾多孩子被解救,本來應該是一件皆大歡喜的事情,卻為何要把這些被解救的孩子安置到兒童福利院,三年之后才出公告叫父母家人前來領人?且不論這樣的認領時限是否合理,單單在大案破獲之后,讓本該團聚的父母親兒,在長達三年的時間相隔一方,彼此都還不知道對方的存在,而且這三年恰好是兒童成長過程中最為關鍵的時期。這種做法,對家庭來說是很殘忍的一種行為。
張淑俠案件是在2014年1月宣判的,而這批兒童是在2013年8月底9月初被解救的,人數(shù)高達21人。張淑俠案件中,最后被確認的是僅7個孩子。那么問題來了,這批被解救的孩子與張淑俠案到底是什么關系?如果沒有關系,直接公告社會,叫家長領人,促成家庭團聚,也算功德無量。隱瞞不報,讓這21個孩子的父母,又多熬了三年。
渭南市一位公務人員表示,這是“害怕當?shù)爻龀蟮男膽B(tài)在作怪,當?shù)卣氲鹊斤L波平息了,才讓孩子們找爸爸媽媽!边@種“遮丑”的心態(tài),在各地官僚中均有發(fā)生。最典型的就是隱瞞事實,不讓社會知曉。怕的是事情搞大了,影響對自己的看法,所以才會想辦法遮掩一下。所以,在“三嚴三實”學習實踐中,把治理“庸官懶政”作為重點。這起“遮丑”事件,就是嚴重的慵懶之惡。
由于有關方面的“遮丑”,這起本該在2014年1月就結束的大案,被生生分成了上下半場。上半場,張淑俠的行為告訴我們,人心之壞是沒有底線的。而下半場的“遮丑”事件告訴我們,庸官懶政之惡,同樣是缺乏底線的。如果不追責,不查清真相,將令公權力顏面全無,老百姓信心盡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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