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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春景:寧可“取證救人”,不做“冷漠看客”
//agustinmoreno.com2014-02-12來源: 武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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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年春晚小品《扶不扶》引發(fā)全國熱議,臺詞“這人倒了咱不扶,這人心不就倒了嗎?”成為金句。2月10日中午,江蘇泰興街頭的一起車禍,“扶不扶”折射出兩種人心。記者了解到,當時,一名男子騎電動車時撞倒一名女子,下車準備扶時聽女子說“頭疼”,扔下她騎著電動車溜之大吉。這時,路過的奔馳車上下來一位60歲的大叔,拍照留證后扶起被撞女子,直到女子表示沒有大礙后才離開。(2月11日《現(xiàn)代快報》)

    “救人要先保護自己,訛人的是少數(shù)”,奔馳大叔這話讓人心里暖暖的。在不亂扶、不敢扶的現(xiàn)實環(huán)境下,“先拍照取證再救人”,不僅可以救人,又可以謹防“扶人遭訛”,可謂一舉兩得。

    近年來,“訛人”事件頻發(fā),但我們不該因此將“扶人”視為洪水猛獸。越是誠信遭遇瓦解,越是要拿出實際行動挽回誠信,讓有需要幫助的人,不因此備受忽視和冷落,孤苦無助。正如奔馳大叔所說:“只要不是我撞的我就不怕,理直氣壯地去救她!彪m說奔馳大叔先拍照取證再救人,但就目前來看,這顯然是一個理性選擇。

    如今,我們很難保證沒有訛人現(xiàn)象再度發(fā)生,也很難苛求每個人都去積極救人。但是,扶危濟困在一定程度上說是人的本能,我們何不像奔馳大叔那樣“先拍照取證再救人”呢?

    幫助別人也需要保護自己。盡管“先拍照取證再救人”有些異樣,但這無疑則是行善的智慧和明智的技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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