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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酒后槍殺孕婦影響巨大,輿論關注度高,越是處理這樣的案子越需要冷靜,不能簡單地追求息事寧人。短短兩天時間,政府的賠償從73萬元漲到80萬元,那么就要給當事人和媒體講清楚賠償?shù)囊罁?jù),哪些是法定賠償,哪些是道義賠償,不能含糊了事,因為這樣的事情想含糊過去也難
廣西警察酒后槍殺孕婦事發(fā)一周,涉案民警胡某已被批捕,當?shù)毓俜揭褜?3萬元的賠償額提高到80萬余元,但仍遭到死者家人拒絕(11月4日《東方早報》)。
廣西警察酒后槍殺孕婦一事持續(xù)發(fā)酵,之后涉及到的各種問題顯然更加復雜。政府對受害人家屬積極賠償?shù)膽B(tài)度,本來是政府勇于承擔責任的表現(xiàn),但也有網(wǎng)友對此頗不以為然,說政府濫用了納稅人的錢。那么,在這個問題上政府是否像一些網(wǎng)友說的那樣呢?這需要對政府賠償?shù)男再|做法律上的分析。
法律上,政府對被害人進行賠償一般多屬于國家賠償,但國家賠償必須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侵犯行政相對人人身權和財產(chǎn)權的行為才需要賠償,國家賠償法明確規(guī)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胡某雖然是到當?shù)剞k案,但是他酒后闖入米粉店的行為與辦案無關,所以顯然不可能涉及到國家賠償。
有律師說,此案中由官方主導的談判可納入“刑事和解范疇”。但這種說法依據(jù)也不足。新刑事訴訟法頒布前“刑事和解”并無明確的法定依據(jù),但在司法實踐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訴訟中向被害人積極賠償,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就可能達到酌情從輕量刑的目的。但是新刑事訴訟法實施后,法律對刑事和解制度作出了嚴格的限制,首先是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和侵犯財產(chǎn)罪的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其次是除瀆職犯罪外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那么以此為標準,胡某槍殺孕婦如此惡劣的犯罪行為很難被納入到“刑事和解范疇”。
那么,政府對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賠償?shù)降资鞘裁葱再|呢?首先要看政府在此案中所承擔的責任。無疑政府的責任是管理責任,我國法律對警察用槍有明確的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五條禁令也嚴格禁止警察酒后佩槍,胡某違反規(guī)定,惹出大禍,其所在的公安機關顯然有管理不當?shù)呢熑。?jù)此,公安機關應該承擔的是相應的民事責任,根據(jù)民法和侵權責任法來進行賠償。所以,政府的賠償既不是國家賠償,也不是刑事和解,而是民事責任賠償。一些網(wǎng)友認為政府濫用納稅人的錢沒有道理。
當然,政府應該賠多少,是另一個問題。從當前媒體的報道看,無論是73萬元,還是80萬元,估計都沒有得到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認可。不認可大概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被害人及其家屬還沒從事件的震驚和痛苦中反應過來,現(xiàn)在談賠償為時尚早,他們的心理平復需要一些時間;二是可能被害人及其家屬期望值過高。如果是第一種情況,就不必過于著急,不妨慢慢談。如果是第二種情況,當?shù)卣畱撜埛蓪I(yè)人士給他們做好法律上的講解工作,因為關于民事賠償我國有很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不可能超出規(guī)定無限賠償。如果政府與被害人家屬實在協(xié)商不成,還可以通過法院來解決,而法院必然要依據(jù)法律進行審理和裁判。
警察槍殺孕婦社會影響惡劣,處理不好必然引發(fā)新的社會矛盾。此案發(fā)生后,政府在第一時間積極主動找被害人協(xié)商賠償表明了一種良好的態(tài)度。但是賠償也好,化解矛盾也罷,重要的是要做到依法,要把法治的精神貫穿于化解社會矛盾的全過程,既不能違反法律降低賠償標準,又不宜突破法律的底線亂開口子,否則容易帶來更多意想不到的麻煩和持續(xù)不斷的糾紛。
此案影響巨大,輿論關注度高,越是處理這樣的案子越需要冷靜,不能簡單地追求息事寧人。短短兩天時間,政府的賠償從73萬元漲到80萬元,那么就要給當事人和媒體講清楚賠償?shù)囊罁?jù),哪些是法定賠償,哪些是道義賠償,不能含糊了事,因為這樣的事情想含糊過去也難。特別是在和被害人談判的時候,更要把法律依據(jù)講清楚,即使因為被害人情緒的原因一時沒有談攏也沒關系,只要有積極的態(tài)度,有法治的精神,加上有耐心、有理性,相信一定能得到被害人和輿論的認可,而最不可取的就是為了急于達到目的無原則地動用一切手段“擺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