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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書店應有讓讀者隨意看書的魄力
龍敏飛
//agustinmoreno.com2016-02-02來源: 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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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新華書店,不是你看書的地方,是賣書的地方,不買書就得出去!1月31日晚,一段名為“新華書店攆出看書孩子”的視頻讓“到底該不該在書店看書”成為熱門話題。事發(fā)地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新巴爾虎右旗新華書店經理姚芳2月1日告訴記者,當天兩個孩子在店里看了半個多小時的書并且有打鬧,店員因此才讓孩子出去。目前兩名涉事店員已被通報批評。(2月1日 澎湃新聞網)

  很多過來人肯定都有過這樣的經驗,在一般的私營書店,如果看書看久了不買書,肯定是要被攆走的,但在新華書店,你只要不高聲喧嘩,不影響他人,營業(yè)員基本上不會來打擾你。

  為何呢?因為新華書店不同于一般的私營書店,是中國國有圖書發(fā)行企業(yè),是國家官方的書店。既然是“官方的”,公眾在情感上,便更希望其能“開放”,讓一些學生即便沒錢買書也能安心看書。

  從這個角度來審視,如果僅僅是因為小孩不買書被攆,公眾是不能接受的;而如果僅僅是三五分鐘就被攆,估計公眾就更加難以接受了。

  無論這背后有著怎樣的真相,也無論營業(yè)員是不是被孩子母親逼急了,他們說出“不買就得出去”的話語,終究難以贏得廣泛的認可。畢竟,任何一位顧客要買書,除非一開始已經選好,不然難免要先看一下,但看了也不一定買,最起碼要覺得合適才行;如果覺得不合適,顧客看書之后不買也在情理之中,“不買不能看”的要求實在太過無禮。

  當然,如果就此把營業(yè)員當成矛頭的全部,那也是不恰當的。營業(yè)員的說法固然不妥,但也應考慮必要的情境與氛圍。此外,事情的真相是不是因為小孩“看書不買書”被攆走,也是值得拷問與深究的。

  在網上,以及當事書店的經理皆有言,營業(yè)員之所以攆走小孩,更大程度上還是小孩在書店里打打鬧鬧,把書店當成了游樂場。如果真相果真如此的話,那么攆走小孩無可厚非。就如今而言,需要等待的,仍然只是真相。

  這就是說,對于“新華書店攆小孩”一事,還應等等真相再說話。在“有視頻也不一定有真相”的語境下,光從視頻來下定義,是不妥的;當然,網友以及當事書店經理的說法,也不能全信,經理,有可能是為了“家丑不外揚”說假話,網友也可能是水軍。

  一般來說,新華書店這樣的地方,應該有監(jiān)控視頻,對于此事的真相,完全可以將整個過程調取出來,甚至公示于眾,以還原事情的本來面貌。如果小孩僅僅是因為“不買就被攆走”,那么當事書店值得反思;如果是因為小孩打鬧被攆走,那么家長就應該反省。

  作為官方的書店,新華書店應該有讓讀者隨意看書的魄力。當然,底線與規(guī)則也應遵守,那就是書店應該保持一個安靜的環(huán)境。如此,或許才是皆大歡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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