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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站報道,近日,教育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聯(lián)合出臺《關于2014年規(guī)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稱“意見”),對2014年教育亂收費等行風突出問題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意見要求,要集中治理中小學補課亂收費問題,堅決查處以錢擇校以分擇生以權入學等。
在針對有償補課、教師在社會培訓機構兼職等亂象,我們看到了“抓好寒暑假節(jié)點”“追究教師、校領導和教育主管部門領導責任”的嚴厲要求;針對高校招生亂象尤其是“點招”問題,我們看到了“嚴厲打擊泄露試題、考前輔導、面試請托、違規(guī)錄取等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以權謀私以及亂收費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表述;關于擇校亂象和教輔材料濫發(fā)等問題,看到了“堅決查處評議、選用過程中的地方保護主義、徇私舞弊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以及違背自愿原則強制訂購”的行文……而以上這些,僅僅是意見的一小部分?梢哉f,這是筆者見到的內容最多、要求最為嚴厲的一次行動。
教育亂收費問題,是個異常復雜、異常龐大的話題。既關涉課外輔導、老師辦班、定閱雜志報刊、濫定濫發(fā)學習資料這樣的問題,也涉及以錢擇校以分擇生以權入學的問題,更涉及高考點招腐敗、特權錄取等問題。因此,治理教育亂收費并不是一個“談笑間強弩灰飛煙滅”的問題,而是困難重重。
找到教育亂收費的原因,才能有效根治教育領域的諸多問題。 筆者認為,教育亂象的根源不過只在于以下兩處,一是教育權力不能受到有效監(jiān)管。這導致了以權錄取、“點招”等亂象。因為特權的存在,在社會中出現(xiàn)了這樣的現(xiàn)象--分數(shù)是次要的,關鍵是能不能“遞條子”。而人大招生腐敗案,已然向社會暴露了教育腐敗的可怕性。
二是教育資源不能公平分配。這造成了學校在城市與鄉(xiāng)村之間、地區(qū)與地區(qū)之間、省會與一般地市之間、首都與省會之間、東部與西部之間的巨大差異。北京的“超大!,校慶能夠在人民大會堂開,運動會能夠在“鳥巢”舉辦,而一些鄉(xiāng)村小學卻沒有操場、沒有禮堂,甚至一些學校只有一名教師……這樣的對比之下,任哪一位家長也想讓孩子到大一些的學校里去讀書。
教育公平是這個社會中最重要的公平內容。五部委發(fā)布這個意見,自然給了公眾以無比美好的想象空間,但是,如果教育權力得不到約束,教育就只是一些官員把玩的玩具;如果教育財政不曬在陽光之下,則教育亂收費就不會自我收手;如果師資力量不得到更加公平的分配,則擇校就永遠不可避免……公眾希望這一次治理,能夠像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一樣持久下去,并且形成監(jiān)督制度,還要在以上幾個重要領域取得實質性突破。顯然,這個挑戰(zhàn)并不輕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