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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毒藝人需要社會懲罰
鄧海建
//agustinmoreno.com2016-06-27來源: 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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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國家禁毒辦副主任、公安部禁毒情報技術(shù)中心副主任蘭衛(wèi)紅在接受中新網(wǎng)視頻訪談時表示,群眾在禁毒過程中的作用是最核心的,此外,作為青少年的偶像,明星在禁毒示范上要有更大的社會責任。而對于涉毒藝人也不能“一棒子打死”,接受完懲罰,就可以回歸社會。

  禁毒部門要求大家對涉毒藝人“不要一棍子打死”,這當然是善意可嘉,初心可鑒。不過,眼下恐怕不是棍子太狠。藝人與毒有染,身為公民,自然承擔法定責任;但,司法懲戒之后,還應有行業(yè)懲戒、輿論懲戒、道德懲戒伺候著。

  不是所有的錯誤都能以寬宥,不是所有的歉意都能當誓言。尤其是在國內(nèi)藝人行業(yè)自律意識還很粗放的時候,要求社會善良而寬容,這恐怕只會給沒有方向感的“粉絲經(jīng)濟”制造更多爛俗的炒作噱頭。在2016年全國“兩會”上,有政協(xié)委員建議,明星涉毒涉黃要有相應更細致的制裁措施,“禁演期”長短可視情節(jié)輕重而定,累犯不能容忍。此后,4月份,《上海市禁毒條例》出臺,明確規(guī)定:因吸毒被公安機關(guān)查處未滿3年;尚未戒除毒癮的演藝界“吸毒人員”,禁入文化演出和影視市場。一句話,以地方立法的方式管控涉毒藝人的市場行為,這是權(quán)力部門的職責所在。

  禁毒雖是老話題,卻依然任重道遠。數(shù)據(jù)顯示,截至2015年年末,全國現(xiàn)有吸毒人員234.5萬人,其間,偶爾有一次吸毒被查到的是109萬,多次吸毒被查獲的是127萬。而在查獲的吸毒人群里,介于18歲到35歲的有142.2萬。癮君子里半數(shù)是核心勞動力,這足以引起全社會的反省。如果涉毒藝人在禁毒問題上繼續(xù)狂言亂語、乃至以身示惡,多少正面宣傳的力量,恐怕都會被悉數(shù)解構(gòu)、被跌宕殆盡。

  一份涉毒藝人版的《監(jiān)獄風云》,在朋友圈里不斷演繹新的劇情。須知,涉毒藝人的好態(tài)度,從來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而涉毒明星的僥幸心理,也不是彪悍地天生的。對毒品與吸毒,唯有一棍子到底、唯有傳遞“沾染即毀滅”的共識,禁毒才有威嚴,藝人才有戒律,公眾才會警覺。從這個意義上說,對涉毒藝人,可以不“打死”,但須“打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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