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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福州金橋學校學生發(fā)微博稱,學校強制學生更換校服,兩套880元。一些學生覺得,這個校服價格明顯太高。在福州金橋學校上學的陳同學稱,“原先的校服是運動服樣式,據(jù)說現(xiàn)在的校服比較好看,變成‘韓式’校服,但440元一套的價格令人難以接受。”(1月3日《海峽都市報》)
440元一套的校服一出,立馬被網友冠以“天價校服”的名號,迅速與之前東莞一學校2180元的校服相提并論。很多人質疑:這樣貴的校服,到底有沒有必要?對于之前東莞的天價校服而言,總共有18件,一件100多元,似乎不算太貴,問題的關鍵是這么多件有無必要?對此次福州天價校服事件而言,是一套校服到底需要不需要花費440元?與必要性一起被拷問的,還有購買與添置校服的程序正義性。
校服貴不貴?似乎每個人的理解都不一樣,對馬云來說,或許不算什么;但對普通百姓而言,440元一套的校服還是貴了點。每一次天價校服引發(fā)質疑時,學校都有萬能的擋箭牌,那就是“非強制”。但問題也隨之而來:既然是校服了,即便不強制,又有幾個學生或家長敢不購買呢?有時候,校服也是一種標簽,是對學校的一種認同感,老師嘴里回應的“不強制”,更像是一種詭辯罷了,因為這在事實上很難成立。
早在2012年,教育部就下發(fā)了《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綱要》明確指出,學校實施直接涉及學生個體利益的活動,一般應由學;蛘呓處熖岢鼋ㄗh和選擇方案,并做出相應說明,提交家長委員會討論,由家長自主選擇、做出決定。校服的采購,顯然涉及學生的個體利益,那么家長與學生就應該有必要的知情權與決策權。遺憾的是,無論是在之前的東莞,還是在如今的福州,學生與家長的權利,都是被忽視的。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公眾質疑“天價校服”,貴只是一方面的原因,更大的原因還在于采購的不透明、不公開,讓人感覺這背后有不能說的秘密。在這方面,其實可以借鑒香港方面的做法,在香港,校服通常也實行招標采購,且襯衫、領帶一應俱全,花費自然不少,但家長都很滿意。究其原因,就是學校只負責接受校服公司的報價,如何選擇完全由家長自己決定。對校服的采購而言,沒有最完美、只有最民意。
面對880元校服引發(fā)社會質疑,學校回應稱“不算貴”,這樣的做派,呼吁家長與學生的權利回歸。在涉及學生利益的事情方面,學校不能再堅持“家長作風”、搞一言堂,而必須尊重學生與家長的意見,這樣的話,即便兩套校服880元甚至價格更高,也不會像如今這般令人不爽。有尊重才有教育,不僅在教學上如此,在學校事務上,也應如此。(龍敏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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