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報假警豈能一笑而過?
范軍
//agustinmoreno.com2016-01-13來源: 中工網(wǎng)—《遼寧職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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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里有僵尸,很多都是會蹦的”……來自河北省公安廳消息稱,2015年警方接到各種無效報警多達1009萬起,其中一些接報警電話既可笑又讓人無奈。全省各地“110”接報警1345萬起,這意味著每天接報警3.6萬起,但有效報警僅有336萬起。據(jù)稱,騷擾電話占全部警情的28%,這比有效警情還要多。

  A:必須嚴懲“肇事者”

  事實上,對無效報警,特別是報假警,我們的法律規(guī)定中,是有相關明確要求與處罰標準的。例如《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中,都有相關規(guī)定,輕者批評教育、警告拘留,嚴重的可能要追究刑事責任。

  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些地方公安部門存在對報假警者處理不力的問題。這直接導致了一些人一犯再犯,一再報假警,甚至打電話騷擾接線員等等。對報假警者,必須嚴格給予相應法律處罰,但對占據(jù)絕大多數(shù)的群眾無效報警,我們顯然還需要通過進一步的普法宣傳與教育,加強與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等來避免無效報警的大量出現(xiàn)。▌ 鵬)

  B:須加強110權責宣傳應對“奇葩報警”,警方應當果斷“出警”。一要對“奇葩報警”進行辨別分類,區(qū)分處置。對于涉嫌違法的報假警、騷擾電話、把110當娛樂工具等行為,必須依法進行查處。

  二要公示110處警權限清單,滿足公民的知情權。比如,石頭搬不動報警、失戀了報警等等,大多是不懂110的權責范圍,所以才“有困難找警察”,把警方當做了萬事通。警方應當利用報錯警的機會,將110權責清單告知當事人,更要利用110宣傳日這個契機,加強普法宣傳,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wǎng)絡、公共廣告屏、宣傳冊等方式將110權責清單送到廣大市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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