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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二胎被要求離職 女工權益如何保障
左崇年
//agustinmoreno.com2016-01-25來源: 中工網—《勞動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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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在懷孕期,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開除員工。然而,剛剛懷了二胎的李女士卻被所在單位要求“主動辭職”。如今,李女士仍然堅持上班,卻處處被刁難。(1月23日《武漢晚報》)

  公民的生育權是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受憲法保護,是任何時候都不能剝奪的權利。女工懷孕后,除非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可以與懷孕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就屬于違法解除。

  隨著“二胎政策”落地后,必然要迎接諸多來自現實的問題,作為企業(yè)要講究效益最大化,也面臨現實的問題,女工多生一個孩子,多休一次產假,多從工作中分離出一分精力,必然會對企業(yè)造成一定的影響,企業(yè)要考慮經濟成本,這也是事實。但是作為企業(yè)應該有社會責任,自覺分擔二孩政策帶來陣痛的責任,何況,二孩政策給企業(yè)帶來的苦惱和負面影響也是暫時的,相信企業(yè)只要科學安排,及時調整,通過企業(yè)內部消化,這些問題是完全能夠解決的。

  對于“二孩歧視”,勞動保障部門應該積極維權,切實維護女工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這對我們各級政府也是一次考驗,這些考驗,也是在督促國家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好后續(xù)政策,需要各種配套措施制度跟進,減輕人們的后顧之憂,為此二孩政策才能真正落地,女工的合法權益才能受到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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