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榮生:農民工“月薪制”值得推廣
//agustinmoreno.com2014-04-29來源: 中工網—《廣西工人報》分享到: | 更多 |
合肥市近期開始施行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登記并按月發(fā)放工資政策。政策規(guī)定每個工程建設項目需建立專戶資金,工程總承包人根據務工人員實名登記信息,在每月10日前委托銀行直接將工資劃轉至農民工個人銀行卡賬戶。(據《中國青年報》)
毫無疑問,農民工“月薪制”是解決農民工欠薪問題的釜底抽薪之策,值得點贊。近年來,盡管各級政府努力維護農民工薪酬權益,但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仍然大量存在,影響社會穩(wěn)定和諧。
合肥推行農民工“月薪制”,實在是治理欠薪的有效舉措。工資按月發(fā)放了,自然年終也就不會出現大量欠薪了。對此,有人質疑:假如建設方沒有給承包方預付工程款,或者工程款約定項目竣工后結付,這叫建筑企業(yè)如何給農民工按月支付工資?這確實是個問題,不過,這個問題又是個“偽問題”。這需要對承包方實施特殊限制,發(fā)放農民工的工資由專項資本金支付,不能專門依賴工程款兌現,這就需要加大建筑企業(yè)的資本金的要求。勞動者薪酬屬于企業(yè)成本,一個支付不起勞動者工資的老板,那他就缺少了辦企業(yè)的起碼條件。
為此,建議有關部門將是否有能力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作為建筑企業(yè)“進門”、“入市”的必備資質進行嚴格審查把關。否則,農民工“月薪制”再好,也難以推廣。
編輯: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