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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不要裸露性器官!比涨埃诒本┑罔F上,一名給孩子哺乳的母親被人拍下照片,并傳上微博,稱“這是北京的地鐵,不是你們鄉(xiāng)下的公交車,要注意舉止,不要裸露性器官”。雖然后來博主刪除了微博,并發(fā)表了道歉言論,但此事卻引起軒然大波,觸動了公眾的神經。
“當眾哺乳”引發(fā)爭議,甚至成為公共事件,此前并非沒有先例。關于哺乳期母親在公共場合當眾哺乳,本來就沒有硬性規(guī)定,既不受法律保護,也從未沒有在道德上提倡過。某種意義上,這是法律和道德上的真空,對此,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似乎無須大驚小怪。
不過,該微博的言論仍然非常不讓人舒服。按理,年輕的母親當眾哺乳,更應該感到尷尬的是母親,而非旁觀者。不是情非得已,她也不至于采取如此下策(后該母親解釋:最小的女兒剛滿3個月,有吐奶的習慣,所以在醫(yī)院喂了一次,沒有喂太飽,孩子在地鐵上餓了,本來就生病還咳嗽,哭鬧得很厲害,我就給她吃了)。以“裸露性器官”這樣的話語譴責為人母者,脫離了基本的常識和文明水準,只能表現出論者的無知和自大,卻絲毫無損母親的形象!岸愃啤蹦銈冟l(xiāng)下“的用詞,更是赤裸裸的歧視行為。因此,竊以為,此次事件中,該譴責的不是當眾哺乳的母親,而恰恰是在一旁假裝道德高尚的旁觀者。
“一看到白胳膊就想到大腿,想到生殖器,想到性交,想到雜交,想到私生子。”那位對哺乳母親都有性聯想的看客,大約就是魯迅先生多年前就諷刺的這類“假道學”。
有關“當眾哺乳”,達成某種社會共識,其實不難,換位思考、彼此尊重就是。對旁人而言,即使覺得尷尬,或者心理上無法接受,也應裝著視而不見,以給對方一種心理的安全感。盯著對方看,甚至拍照上傳,都超出了文明的底線;而另一方面,對母親而言,應該做好預案,盡量減少在公共場合哺乳的概率,如果情非得已,也可采取補救措施,如隨身攜帶一塊遮布,既保證了寶寶的需求和健康,同時也可避免他人看到,就可大大化解“當眾哺乳”的尷尬。
在達成社會共識的前提下,社會也應該考慮在法律和制度上為“當眾哺乳”保駕護航。比如立法明確,在公共場所哺乳不受歧視,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等應為哺乳提供便利。此外,還可考慮在公交、地鐵等公共場合設置“哺乳間”等,這可能會占用一定的社會資源,但對于一個文明社會來說,這卻是必須要付出的“代價”,個人以為是一件值得認真而努力去做的事情。
一個健康而良性的社會,像哺乳期母親這類小眾人群,一定是受到呵護和包容的。如何看待“當眾哺乳”,事情不大,但卻考驗著我們的文明水準。我們很高興地看到,前文提到的博主向當事者道了歉,希望他的道歉是真誠的,而不是迫于某種壓力。更希望他的道歉,能夠喚起社會對于小眾人群的關愛,讓“當眾哺乳”之類的尷尬從此消失于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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