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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腐敗誰就要付出代價”是永恒的哲理
林偉
//agustinmoreno.com2016-02-17來源: 中國江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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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上一落千丈,經濟上一窮二白,名譽上一文不值,形象上一無是處,自由上一無所有,家庭上一塌糊涂,身體上一身病痛,良心上一生自責,總體上一敗涂地。”有人這樣概括腐敗者的下場。黨的十八大以來,一大批腐敗分子應聲落馬,人民群眾拍手稱快,黨風政風為之一新。大量通報曝光的案例也告誡每一名黨員干部,誰搞腐敗,誰就要付出沉重代價。(2016年2月15日《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

  記得有一廉政格言稱,索賄受賄,貪贓枉法,只是一時的風光,但他的代價卻是一生牢獄生涯。這就像到飯店吃飯一樣,必須要有人買單。誰搞腐敗,誰就要付出慘痛的代價,為自己的貪腐行動“買單”,這是一個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哲理。

  “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想想看,“大清帝國”的美夢為何走到盡頭?這與清政府各級官僚貪污腐敗是分不開的,譬如:領班軍機大臣和珅的家產竟多達9億多兩白銀,相當于清政府10年的財政收入;直隸總督琦善的土地有260余萬畝。就連小小的知府,也大肆搜刮,故有“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之說,但他們最終都與榮華富貴絕緣。因為再多的財富都是沒有用的,無論早晚,都要為自己的貪欲付出代價。

  “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币驗閬y伸手而“難逃脫”的,其付出的代價之沉重,造成的教訓之深刻,是人所共知的。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闭鐖蟮乐兴裕瘮∷冻龅拇鷥r,成為個人選擇廉潔或腐敗的重要參考指標之一。這其中有兩個變數(shù):一是腐敗被發(fā)現(xiàn)的概率,二是懲罰的力度。在懲罰力度不足或被發(fā)現(xiàn)概率很低的情況下,欲行腐敗者就更容易做出錯誤的選擇。對于黨員干部來說,多想想落馬貪官的今天,常思量思量自己的明天,是大有益處的。有哲人說過,凡是走過的路,都會留下痕跡!叭粢瞬恢,除非己莫為”,這不是古人留給我們說著玩的一句話。“你知,我知”之時還有個“天知,地知”,更何況“黨內絕不允許腐敗分子有藏身之地”,我們黨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打持久戰(zhàn),又打殲滅戰(zhàn),貪腐者付出的代價越來越沉重,已經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沒有什么可遲疑的。

  “誰腐敗,誰就要付出代價”,這是永恒的哲理。國家發(fā)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在庭審時痛哭流涕;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fā)科在接受組織調查時稱“腸子都悔青了”……可惜的是,這一切都已經晚了,貪欲之門不關,早晚跌入深淵。要知道,“山林再大,也經不住野火的焚燒;江海再深,也灌不滿一只有漏洞的酒壺”,人一旦被貪欲“附身”,就會像大廈失去了支柱,大壩動搖了根基一樣,必然帶來生活上的腐化、道德上的墮落、法紀上的失范,最終就是“淚飛化作傾盆雨”也不管用了,該付出的代價必須要付的,任何人都不是“鐵帽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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