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聲音不能單調 李法明畫
近日,據媒體報道,經教育部督導評估認定,上海市所轄17個區(qū)縣均達到國家規(guī)定標準,在全國率先整體實現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至此,全國約有10%的縣(市、區(qū))順利通過國家認定。
近幾年,義務教育階段較為突出的問題就是教育資源不均衡。促進教育均衡成了擺在教育部以及各地政府面前迫切需要解決的難題,在此背景下,建立督導評估機制,對于各地自覺、主動地為實現教育均衡進行各種努力,無疑能夠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不過,教育均衡與否,僅僅由各級政府以及督導組來認定,管、辦、評沒有分離,自家給自家打分,公信力未免略顯不足。而評估標準不全面,也讓評估效果打了折扣。
結合教育部出臺的《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督導評估暫行辦法》以及督導組的《2013年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督導評估》,在評估縣域內均衡狀況時,有5項學校硬件設施標準、師生比、生均高于規(guī)定學歷教師數、生均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教師等8項指標,在筆者看來,這種督導評估缺了一個關鍵指標,就是擇校率。
一所學校的軟硬件條件再好,如果它的擇校率居高不下,擇校生黑壓壓一大片,也不能說這樣的學校辦得讓人們滿意;一個地區(qū),對教育的投入力度再大,如果對優(yōu)質校與薄弱校厚此薄彼,沒有積極推動優(yōu)秀教師流動,盡快填平低谷,導致就近入學率低,選擇擇校行為者高,這個地區(qū)也沒有真正實現教育均衡。面對義務教育擇校痼疾,評估指標卻選擇回避或者忽視擇校率,有些令人困惑。其實計算一下學校片內片外學生數,擇校率不難統(tǒng)計。甚至可以督導檢查為契機,推動學校主動公示招生情況,接受公眾監(jiān)督,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擇校熱。
督導組主要圍繞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達標情況、義務教育校際間均衡狀況、縣級人民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工作情況、公眾對本縣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的滿意度等4個方面進行了檢查。在筆者看來,前三項可能通過地方政府和督導組檢查完成,但是百姓最為關切的公眾滿意度如何統(tǒng)計卻是個問題。
目前,對“滿意度”的調查主要通過調查問卷與座談方式,以上海為例,督導組發(fā)放了1萬余份調查問卷,相對于上海100多萬中小學生,2000多萬人口,樣本的覆蓋率未免有些低,而在各級行政領導以及學校領導、教師在場的情況下,座談會上學生、家長能談出多少心里話,還是過場客氣話,人們不得而知。在程序上,“縣級自評、地市復核、省級評估、國家認定”,可見對教育管、辦、評都是地方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門說了算,民眾的聲音比較微弱,這好比教練給自己的運動員當裁判。
要完善教育質量評價體系,客觀評估縣域教育均衡情況,從而提升評價的公信力,需要逐步推進管、辦、評分離。不僅要把教育教學的督導常態(tài)化,還需要把教育均衡評估檢測逐漸委托給一些社會組織,即無關利益的第三方機構來做,評估監(jiān)測結果也要向社會及時公開,從而讓民眾真正有機會發(fā)出自己真實的聲音,做出中肯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