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中工網評論頻道社評-正文
越是敏感熱點事件,越要依法謹慎處理
郭振綱
//agustinmoreno.com2016-05-05來源: 中工網—《工人日報》
分享到:更多

        知法、守法,才能善于用法,唯有每一位公職人員對法治篤信不疑,謹慎用權,才能預防類似的惡性事件。要知道,棍棒之下,無論如何都打不出一個人人向善的和諧社會。

        據《法制日報》5月3日報道,4月30日,在網絡上出現(xiàn)一段視頻,有關?谑行阌^(qū)長流鎮(zhèn)瓊華村拆除違章建筑的現(xiàn)場,視頻顯示:多名男子手持木棍、警棍和防衛(wèi)盾牌,毆打坐在地上的婦女和兒童。?谑形斖碚匍_會議,要求市區(qū)領導道歉并看望受傷群眾和家人,對事實進行調查,依法嚴肅處理。?谑泄膊块T已治安拘留7名參與毆打群眾者,秀英區(qū)區(qū)長5月1日引咎辭職,另有3人被問責。

        近年來,暴力拆違事件時有發(fā)生。對于此類敏感事件的處理,有關方面有不少反思,公眾和專家也提出很多建議,應該說經驗和教訓已經很“豐富”,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在拆除違章建筑時犯下“低級錯誤”,?诒┝Σ疬`事件就是典型一例。盡管當地政府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處理了涉案人員,及時辟謠,追究了相關人員的責任,但造成的社會后果依然很嚴重。

        對于因拆除違章建筑引發(fā)的敏感事件,總有公眾熟悉的“橋段”——一開始說服教育當事人自動拆除;在勸說無效、個別“業(yè)主”漫天要價的背景下,選擇強制拆違;強制拆違過程中,出現(xiàn)暴力抗拒行為,合法拆違失控,變成“以暴制暴”……在類似的事件中,本來一件普通的行政執(zhí)法行為,脫離了正常的軌道,合法行政行為反轉成違法違規(guī)行為,公權力行使超越了法律軌道,最終結果是“業(yè)主”、政府部門都成了輸家。其中,相關行政執(zhí)法人員對于敏感事件沒有依法合規(guī)謹慎處理,濫用公權力,對公民權利和法律缺乏敬畏感,是主要原因。

        越是熱點敏感事件越要依法合規(guī)謹慎處理,切忌“以暴制暴”。拆除違章建筑要對當事人耐心勸說,不要動輒激化矛盾,有些部門及人員并不是不知道這樣的準則,甚至口頭上也說得頭頭是道,實際操作中卻火氣十足,一些行政執(zhí)法人員并沒有將法律意識真正入腦入心。既然一些官員對濫用公權力不在意,那么對其嚴肅問責就絕不能含糊。

        拆除違章建筑,不管有怎樣的法理依據,行政執(zhí)法人員都不能施以暴力手段,這是公權力行使的底線。以違法的手段去制止違法行為是對法律的踐踏,是對公眾人身和財產權利的侵犯。公眾質疑和詬病行政執(zhí)法人員的“以暴制暴”,并不是出于對搭建違章建筑者的“濫同情”,而是出于對公權力行使要規(guī)范的期待。針對一些地方、部門對公權力行使的約束失之過寬、失之過松,有必要強調:拆除違章建筑不能“以暴制暴”是一條“紅線”,任何客觀因素都不能成為濫用公權力的借口和擋箭牌。

        為了遏制拆違事件中的“以暴制暴”,相關部門在嚴肅問責、強化個案追究的同時,有必要反思更深層的問題。比如,為何一些違章建筑能夠順利建成甚至長時間存在?相關部門在日常監(jiān)管中是否盡責?地方政府在預防違建方面是否做得足夠到位?如果這些問題得不到解決,拆違的難題就難免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xiàn)在一些地方和部門面前。

        知法、守法,才能善于用法,唯有每一位公職人員對法治篤信不疑,謹慎用權,才能預防類似的惡性事件。要知道,棍棒之下,無論如何都打不出一個人人向善的和諧社會。

 

[保存]     [全文瀏覽]     [ ]     [打印]     [關閉]     [我要留言]     [推薦朋友]     [返回首頁]
掃碼關注

中工網微信


中工網微博


中工網抖音


工人日報
客戶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