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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水”受傷
據(jù)《京華時報》報道,近日,田女士入住北京港中旅維景國際大酒店時,服務員誤將分裝在礦泉水瓶中的除垢劑當?shù)V泉水供應給客房,導致田女士口腔黏膜化學性燒傷。目前,田女士向酒店索要20萬元精神賠償,雙方尚未達成一致。
有的酒店,毛巾可能是擦過廁所的,床單可能只是看著干凈……如今免費贈的礦泉水又出了“紕漏”,當然,這些可能只是個案,卻指向了一個共同的問題,即一些酒店管理混亂、服務質(zhì)量不佳。此事件中的酒店既然是星級標準,那么對員工的相關培訓、管理是不是也該更有檔次?拿服務不當回事、對客人怠慢甚至造成傷害,等于自毀前程。
伴娘“辭職”
據(jù)《武漢晚報》報道,湖北王女士打算近期結婚,原本答應做伴娘的閨蜜近日突然“請辭”,原因是怕在婚禮上被整,要求簽一個不許異性對伴娘身體碰撞、不許讓伴娘做有辱尊嚴的事情、不許強迫伴娘喝酒的“禁止鬧婚協(xié)議”才會做伴娘。
有些地區(qū)確實有自己的風俗,鬧洞房、鬧新娘、鬧伴娘,可以理解。問題是,“鬧”也是有底線和尺度的,“鬧”只是為了喜慶和好玩,絕不等于低俗和惡俗,不等于可以隨意羞辱人,更不能對女性揩油、占便宜、為所欲為。時代不同了,有些不文明的習俗也應該改改,何況有些侮辱女性的行為已經(jīng)不是文明的問題,出格了,就是法律的問題了。
偷車膽大?
據(jù)《現(xiàn)代金報》報道,日前,浙江寧波一派出所抓到3名偷電動車的男子,訊問之后發(fā)現(xiàn),3人偷車的理由竟是喝多了之后,比誰膽子大,于是展開了你偷一輛我再偷一輛的較量,偷車成功后他們將電瓶賣掉獲得1300元。目前,3人已被刑拘。
膽量大小是通過違法犯罪比出來的嗎?就算要比,有很多合法方式可以選擇嘛,比如去見義勇為。當下,有人吃飽了撐的沒事兒干上馬路飆車,有人喝多了比偷車,公共安全何辜?他人財物何辜?不管哪種情況,說明不少人的法治意識很匱乏。如果有成年人說不知道偷東西違法,恐怕得反思一下問題出在哪兒,是普法不給力還是教育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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