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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首批公租房日前迎來市民踩點,一套三室一廳的使用面積僅39.4平方米的房子遭到一些市民吐槽:“只能擺下一張床”,“太小,沒尊嚴”。1月28日,《京華時報》的跟進報道給出了廣州市住房保障辦的回應:國家標準廉租房都按“50平方米以下”的面積進行建設。由于當年進行社會調查時,一些群眾反映“一家三代”同住人口較多,希望在一套房內多設計幾個房間,故而設計了這樣的“袖珍”三居室。另據(jù)記者現(xiàn)場觀察,套內設計合理,采光通風良好。
“只能擺下一張床”的設計最初頻遭批評,一方面是傳播中的信息不對等所致,另一方面也是源于一種輿論場效應:典型事件會替所有同類事件受過,成為公眾集中宣泄對社會保障不滿的出口。在這樣的場效應中,政策執(zhí)行者在輿論上是天然弱勢的,被貼標簽、扣帽子的情況也不少見。在一個倚重輿論監(jiān)督的社會里,這類“委屈”是地方政府必須付出的一種代價。
公租房的面積之爭,說到底是保障性公共產品的標準之爭。其大原則在西方福利社會的發(fā)展過程中已經確定,道理其實也非常樸實:就是救助窮困,不養(yǎng)懶漢;要保障需求,不提供享受。保障缺失,是政府沒有盡到基本的公共職責和道義責任,但保障變成了“高大上”,則是對更多納稅人的不公平。既要“助人”又能“勵志”是公租房面積確定的大方向,從這個角度看,以商品房的面積和舒適性要求它才是真的不合情理。
與其在已有國際慣例和國內標準的面積問題上爭論,似乎花些時間討論一下人性化設計更為重要——四十平方米的公租房雖是個“螺螄殼”,但也要做出民生道場。無論是建房前“三代同堂”的居住訴求,還是建房后嫌三居房間太小的批評,都是指向整齊劃一式的構造和設計。既然如此,不妨將室內墻改成輕體墻或可移動隔斷,將處置權交給每個家庭。給居住者本身以更大的自由抉擇空間,不但貼合民生意愿,也減少政策成本。
人性化設計,也指更廣義的政策設計。事前廣征民意、事中引入民意參與,這些基本流程自不待言。此外,在公租房的申請手續(xù)、入住流程上,也應有更高效、簡潔、便民的標準。年初時曾有媒體記者走訪廣東佛山、東莞等地,發(fā)現(xiàn)“公租房申請至少需辦7個證等90天”,有申請的農民工“光為辦計生證就回了兩次老家”,因此公租房“申請的人不多”甚至“淪為‘空租房’”。相比于“只能放下一張床”的不便,申請流程的冗繁是更大的擾民;而“空租房”的出現(xiàn),則不啻浪費了那些靠緊湊設計節(jié)省出來的社會成本。
房子的結構設計容易被上級領導看見,是顯性政績;申請的政策設計卻只能被弱勢群體看見,算隱性工程。這個對比是對施政者的一聲提醒,面對“只能放下一張床”的批評的謙抑、對公租房設計的優(yōu)化還不是全部的民生,只是能看得見的民生。螺螄殼中的民生道場,還有更多的文章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