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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手機的快速普及雖然給生活帶來了方便,但也給上班族帶來了壓力,因為像電腦一樣的智能手機,讓上下班時間變得越來越模糊。在一家大型網絡公司工作的張小姐就無奈地表示,“自從有了智能手機,假期對我們來說就是換個地方辦公而已”。(1月8日《重慶晚報》)
以前說到“手機奴”“手機控”,一般指的是使用者個人因為過度沉溺于手機的各種功能無法自拔,而給自身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帶來負面影響。但是隨著智能手機的日益強大和普及,越來越多的人發(fā)現(xiàn),現(xiàn)在能夠通過手機“控制”自己的,已經不限于自己的“心魔”。單位的頂頭上司、企業(yè)的老板,都可以隨時隨地通過手機聯(lián)系自己,并要求自己在手機上完成各種各樣的工作。于是,智能手機淪為勞動者“被加班”神器的風險越來越大。
當智能手機成為一個移動的辦公終端,讓勞動者不得不隨時隨地完成來自單位和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務時,在很多人眼里,它就開始變得像雞肋一般:不用吧,不方便;用吧,又不得不接受單位和公司加班的要求。以前沒有智能手機的時候,即便接到要求加班的電話,還可以以人在外邊,趕不回單位等理由來拒絕,而現(xiàn)在有了幾乎可以完成所有工作的智能手機,想拒絕都找不到理由。而且,一些單位的領導和老板,也覺得讓員工使用智能手機完成工作更“劃算”,至少連加班福利和加班費都省了。
主動的“手機控”變成被動的“手機控”,確實讓一些人感覺吃不消。而且用人單位這種模糊上下班時間,隨時隨地讓員工通過手機加班的做法,也侵犯了員工的合法權益。徹底扔掉智能手機顯然不是辦法,那么問題該如何解決?
一是需要員工敢于說“不”。盡管對多數(shù)城市白領來說,有些加班是不可避免的,也需要員工多些對公司與企業(yè)的理解與支持,但是對于一些非必要、不緊急的工作任務,員工應該敢于維護自己休息的權利。
二是需要用人單位多些對員工的體恤與理解。尤其是不能覺得員工有了智能手機,就可以不分上下班時間,不分是否辦公場所,隨時隨地可以給員工布置任務要求加班了。員工不是機器,其休息權利不但受到法律保護,也理應得到用人單位的尊重,這也是企業(yè)人性化管理的基本要求。這就要求企業(yè)的老板和其他管理者,心中應該有一個明確的界限,除非碰到異常緊急的情況,盡量不要在下班時間聯(lián)系員工,安排工作。
讓手機只是溝通工具,而不是成為公司辦公桌之外的另外一個辦公平臺,這應該成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一種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