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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十面霾伏”下的科學“應對”和“適應”
//agustinmoreno.com2013-12-10來源: 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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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學的“應對”和“適應”,兩者不可偏廢。以圍追堵截的方式應對霧霾已經形成了共識,不過,在科學“適應”的共識上,還存在不小的差距。這里“適應”所指的對象其實并非是“霧霾”本身,而是指社會經濟各個領域都在為應對霧霾做出一些調整,包括生產和消費在內的市場各方應該對此有所準備,并積極融入

    12月以來,短短幾天里,全國范圍內20多個省份,100多個城市相繼遭受了重度霧霾的侵襲。如果將生態(tài)環(huán)境比作一個肌體,那么當下的“十面霾伏”就好比是生態(tài)環(huán)境得了一場大病,既然生病了,一方面固然要開展治療(應對),另一方面則是要進行各種調節(jié)(適應)。

    社會對霧霾的認識正在趨向務實理性

    事實上,面對重重霧霾,人們也有一個逐步認識和理性對待的過程。在開始階段,是以抵制的心態(tài)為主,不接受、抗拒甚至覺得不可思議,有強烈的挫敗感,并寄希望于找到快速解決的“捷徑”。因此,在行為和心理上都表現(xiàn)得比較激進,譬如指責、放棄、遷徙等等,最終是希望能夠通過各種努力迅速地擺脫霧霾困境。在此階段,出于急迫的心理,社會傾向于通過國家強制力來應對霧霾,行為的短期化是其主要的應對理念和策略,同時卻甚少對自身進行深刻的反思。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大眾逐漸發(fā)現(xiàn),霧霾的成因和解決并非一朝一夕。與之前相比,人們變得更傾向于“接受”霧霾籠罩的事實,也不再僅僅把反對意見停留在口頭上,而是開展各種具體的行動。其表現(xiàn)有,重新審視自身的失誤和過錯,包括理念上的和行動上的。同時,也不再把全部精力放在短期的解決和應對上,而是做好持久應對的準備,因為即便是樂觀地估計,真正克服霧霾問題所需的時間也至少需要10年、15年或許還更長。顯然,后一階段里人們對霧霾的認識顯得更加的務實、理性。由此出發(fā),對于當前的社會經濟而言,值得關注的一個議題是,身處這樣一個非常困難的、較長的過渡期里,全社會是否有必要學習和提高對幾近“常態(tài)化”的霧霾天的“適應性”。

    科學的“應對”和“適應”,兩者不可偏廢

    所謂霧霾的“常態(tài)化”,其意思不言而喻。

    其一,作為一種環(huán)境污染,霧霾幾乎全面爆發(fā),以12月5日為例,全國只有7個省份的空氣較為清潔,其他基本都陷入了重度或中度污染水平之中。根據(jù)現(xiàn)有的眾多研究,這必然會給社會經濟帶來巨大損失,在現(xiàn)有的統(tǒng)計口徑下,我們的GDP質量無疑大打折扣,這是霧霾“常態(tài)化”的首要特征;其二,認識到這樣一種嚴重的環(huán)境污染,我們必須從法律、經濟、文化、教育等方面多管齊下,為最終克服霧霾帶來的挑戰(zhàn)而做出主動反應,即持續(xù)地減少空氣污染,恢復藍天白云,這勢必會深刻影響現(xiàn)有的生產消費行為模式;其三,針對“常態(tài)化”霧霾的另一種反應則是積極的“適應”,即生活在重重霧霾之下的社會大眾,如何進行各種必要的,或主動或被動的調整,以做到在一定時期里與“霧霾”共處,這一點其實也非常重要。事實上,面臨所有長期性的環(huán)境問題和挑戰(zhàn),從科學的視角來看,我們都在通過“應對”(address)和“適應”(adaptation)加以克服。譬如,針對全球變暖,國際社會便同時開設了“氣候變化的應對”和“氣候變化的適應”兩個工作小組開展研究,各自提出最佳的解決方案?茖W的“應對”和“適應”,兩者不可偏廢?諝馕廴镜奶魬(zhàn)也一樣,在各種應對措施無法快速驅散城市霧霾的客觀條件下,社會大眾務必在心理上、行動上逐步“適應”霧霾天,盡管這樣的“適應”或許某種程度上令人沮喪,但這也卻正是我們理性應對“常態(tài)化”霧霾的一個重要象征。

    國家、社會和市場等各方應共同開展行動

    就以上三個方面而言,以圍追堵截的方式應對霧霾已經形成了共識,不過,在科學“適應”的共識上,還存在不小的差距。我們究竟應該如何來科學“適應”常態(tài)化的霧霾呢?這里“適應”所指的對象其實并非是“霧霾”本身,而是指社會經濟各個領域都在為應對霧霾做出一些調整,包括生產和消費在內的市場各方應該對此有所準備,并積極融入。具體而言,有這么幾個方面:第一,霧霾“常態(tài)化”后,霧霾程度和頻率提高,大眾生活將受影響。譬如重度霧霾的時候,社會正常的作息時間會有所改變,包括車輛出行、中小學教育、運動、飲食、醫(yī)療都會出現(xiàn)相應的變化,對此類經常性調整,無論是企業(yè)還是個體都應該予以配合,而不是簡單的抵制;第二,霧霾“常態(tài)化”后,我們必然會引入各種經濟手段來加以應對。這意味著,未來我們可能真的要為呼吸付費了,也就是市場各方將不得不為污染的排放及其治理付出各自應付的實際成本,而空氣凈化器之類產品熱銷,就是一個證明;第三,霧霾“常態(tài)化”后,排污將是一個嚴重的罪行,如果說以前對此行為的懲罰還僅僅停留在行政或者經濟層面上,那么未來,隨著全社會共識的進一步凝聚,將空氣污染排放的治理上升到法律層面應該也是可預見的;第四,霧霾“常態(tài)化”后,在某些階段,基于環(huán)境變化的未知性和突發(fā)性,我們還應做好適應出現(xiàn)重大環(huán)境事件的可能,也就是在全社會普及正確應對此類事件的方法,預防社會經濟因此出現(xiàn)大的動蕩和波折。

    總體上,不得不承認,我們正在進入一個或許并不短暫的“常態(tài)化”霧霾時期,國家、社會和市場等各方應共同開展行動,唯有通過科學意義上的“應對”和“適應”的雙管齊下,才足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增進福利。

    (作者為復旦大學環(huán)境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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