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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各類文化職稱評定的時節(jié),那些文化刊物個個都會備受青睞,認識不認識的紛紛找上門來,原因呢,大家都很清楚:評定需要論文,論文還要在哪級哪級刊物上發(fā)表才算數(shù)。如果論文真的夠分量,真的能為刊物提氣,倒也罷了,可是,任誰又都很明白,凡是這會兒找上門來的,都屬臨時抱佛腳,大多還要弄虛作假一番。
怎么弄虛作假?這也是公開的秘密,編輯、作者個個心里門兒清:可以找槍手代寫;質(zhì)量不夠也可以由編輯部潤色后硬撐;還可以在以往發(fā)表過的論文里挑一篇類似的,冒充這是某人的筆名,由編輯部發(fā)函認定。當然,所有這些都是有代價的,代價是什么?也是人人心知肚明,只是開價不同、形式各異而已。
有的刊物常常還會冒出所謂增刊,這類增刊印刷數(shù)量往往極其有限,甚至只有作者本人才會得到那么幾本。出版增刊的目的,大約也是公開的秘密,不然,如何應付得過來?
為了這類評職稱發(fā)論文的“市場需求”,還有許多中介應運而生,養(yǎng)活了一大批人。他們可以竭誠為你服務,滿足你發(fā)表論文的任何目的,一條龍式的服務也因此而生。
其實,所有這些,被揭露出來的已經(jīng)不少,因此名聲掃地的也有那么一些,相應的規(guī)范文件也一再出臺,可是,似乎總也禁而不絕。最令人費解的是,這樣的公開秘密連職稱評定主管部門都一清二楚,但就是視而不見,據(jù)說,用發(fā)表論文的方式可以設定一道死門檻、一條高杠杠,這是職稱評定中最為有效的方式。
看看那些為論文而煞費苦心的人們,大多是藝術普及人才、基礎教育人才、編導表演人才,既非考研,又非應聘教授,更不想在理論評論方面有什么建樹,對他們成就的評定,原本應該從本職工作入手,由工作成績的高低決定,可偏偏要用非他們所長的所謂論文篇數(shù)來取舍,還硬要在“核心期刊”上發(fā)表,結果,腐敗由此滋生,虛假大行其道。
在職稱評定中硬性規(guī)定發(fā)表論文的篇數(shù),對真正的人才來說是強人所難,對主管部門來說則是一種懶惰。因為除了這個硬杠杠外,其他評定都是軟件,需要耗神費力,常常還各執(zhí)一詞。與其如此,還不如避難就易,讓誰都無話可說。
在我們生活的四周,這類公開的秘密并不少見,已經(jīng)成了一種潛規(guī)則,但就是不戳穿,不抵制,不禁止。于是,不正之風老在那里刮來刮去,大家也習以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