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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法堡:防治“網購陷阱”不能光提醒消費者
//agustinmoreno.com2015-11-09來源: 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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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雙11”的鐘聲即將響起,網絡購物詐騙的“號角”也要吹起來了。7日,記者從寧波市公安部門了解了幾種常見的網絡購物陷阱,提醒那些“買買買”的市民,在購物車滿滿的同時,也要注意“異常情況”。(11月8日《現(xiàn)代金報》)

  網購狂歡的背后,卻暗藏著種種為人所不齒的消費陷阱。據了解,網購陷阱通常有三:一是購買的商品未成功,需重新下單;二是交易沒有成功,要把貨款退給你;三是“砍價”等活動多為微信詐騙。由此看來,還真是買的沒有賣的精,也很難想象,每到“雙11”,到底有多少的消費者不由自主地加入了“剁手族”,成了錢多人傻的冤大頭。

  無論是基于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來考量,還是從商業(yè)道德層面來講,任何一種網購陷阱都是不能容忍的。然而每到消費高峰期,執(zhí)法部門總是提醒消費者提高警惕。當然,這種提醒是善意的,但是,僅有提醒還不夠。如果說消費者保持警覺是防范,那么執(zhí)法者的打擊才是“殺手锏”。

  也就是說,不讓消費者掉入網購陷阱,消費者“買買買”的同時需要留心眼是必要的,但最有效的途徑是相關監(jiān)管執(zhí)法部門要重拳出擊,實行無縫監(jiān)管,對網購陷阱做到發(fā)現(xiàn)一起,嚴查一起,曝光一起,讓不法經營者付出代價。唯有這樣,方能鏟除騙子滋生的土壤,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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