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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雪:“打架成本”要曬,司法更要暢通
//agustinmoreno.com2014-01-10來源: 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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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平昌縣城西派出所在公共場所張貼出一張海報,為市民細細算出沖動打架的成本,勸告大家遇事冷靜理性處理。城西派出所列出的打架直接成本是5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罰款+成千上萬醫(yī)藥費;打架附加成本是心情沮喪低落郁悶+名譽形象受損+家人朋友擔心+工作學習生活可能蒙受重大損失;打架風險成本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月8日中新網)

    這個“打架成本”,引來社會各界良好反應,也的確讓人眼前一亮。如果人們遇到糾紛時能想到打架成本有這么大,處事冷靜為先,當然可以少付出沖動的代價,減少社會不和諧因素。不過,問題顯然沒有這么簡單。生活中,當人們感到自身遭遇不公或者傷害,而又不能在法律的框架內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很少有人能像韓信那樣甘受胯下之辱,不少人會以私力救濟的方式尋求所謂“正義”。這就不難理解為何每一例私力救濟的背后,幾乎都有法治不彰的影子,比如有的公安機關對一般民眾糾紛置之不理或者處置失當,有些地方法院司法不公。如此種種,都會使矛盾得不到及時、有效化解,從而導致個體之間的沖突。

    剛剛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要求,決不允許對群眾的報警求助置之不理,決不允許讓普通群眾打不起官司,決不允許濫用權力侵犯群眾合法權益,決不允許執(zhí)法犯法造成冤假錯案。因此,我們在曬打架成本勸民眾少點沖動的同時,更要多想辦法暢通司法通道,讓民眾獲得在法律框架內解決糾紛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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