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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玉林市興業(yè)縣大平山鎮(zhèn)南村,在這個寧靜的村莊,一個留守女童,在長達兩年的時間里遭到村里多名中老年人性侵。憤怒的父親發(fā)現(xiàn)真相并報警后,司法介入,最終10人被判刑。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這不是一個罪惡被制止、壞人遭懲治的故事,反而是女童及其家人遭受了村民的“敵視”,“都是她,把那些老人送到了牢里。”(1月8日《瀟湘晨報》)
留守女童被長達兩年性侵,最終10人獲刑。根據(jù)受害方的說法,2011年,女童小雨被74歲的長輩黃延來強奸,黃延來得逞后,開始把小雨介紹給其他人,參與性侵的人數(shù)越來越多,就像滾雪球一樣。
而在其他村民眼中似乎并不是這樣,他們認為“都是那個小女孩主動的”,并且還收錢了。也正因此,當女童父親為女兒奔走,通過報警、網(wǎng)上申訴等途徑等來法院最終宣判后,卻等來了村民們用“歧視、憤怒”筑成的一道“高墻”,將他們一家隔絕在村民之外。
也許各方都沒有撒謊。同時,這種分歧在法律所需認定事實方面似乎也并沒有影響,因為小雨沒有滿14周歲,只要存在性侵事實,無論她是否自愿,是否收錢,性侵者都將構成強奸罪,并且還具備強奸幼女的加重情節(jié)。
而村民顯然并不這樣認為,當性侵者受到了法院的審判,女孩和家人卻面臨著另一場審判。在村民看來,老人性侵后給了錢,也沒有遇到激烈的反抗,女童就不值得同情。甚至個別村民還稱“知道要錢,就不是孩子了!
也許這些說法在自詡為“文明人”的我們看來極為可笑,甚至還會怒斥這是集體無知、集體淪落?墒,如果我們意識到在這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村子里,卻存在著和我們完全不一樣的一套價值體系和話語體系,這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
費孝通老先生曾經(jīng)在《鄉(xiāng)土中國》中指出,中國的農(nóng)村社會是一個熟人社會,是一個“禮治”的社會,禮是社會公認合式的行為規(guī)范。而在這個村莊里,我們已然看不到“禮治”的痕跡。長輩性侵晚輩,即使在封建社會里,這也是十惡不赦的事情,甚至還將遭到“族規(guī)”的嚴懲。寧靜的村莊被各種誘惑破壞了靜謐,而道德、禮治已經(jīng)不足以阻止誘惑無限膨脹。
另一方面,村主任的一句話意味深長,“那些老人從來都沒有做過犯法的事情”。也許在這句話中,我們還可以讀出,那些老人和其他絕大數(shù)村民一樣一直過著和法律井水不犯河水的生活,法律看起來是那么的遙不可及,恐怕這些老人當中甚至還有人會認為給了錢就不是犯法。
舊的道德秩序已經(jīng)被打破,新的法律秩序卻并沒有建起。這個秩序空白地帶必然被荒誕的價值觀所侵入。難道這套荒唐價值體系是這個村莊所獨有的嗎?我看未必,村莊雖小,卻是多數(shù)農(nóng)村社會的縮影。
我們解決農(nóng)村問題時,忽視了對鄉(xiāng)村秩序的重構。如今,我們已經(jīng)到了必須重視那些被遺忘的村莊禮與法雙重失范的時候,如果一群人之中,沒有理性的行為規(guī)則作為指引,就勢必走向野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