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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時評:不給“消防釘子戶”留有僥幸
本網評論員 鐘言
據《工人日報》1月9日報道,1月2日,甘肅省蘭州市的一座地標性建筑——泰生大廈發(fā)生火災,F(xiàn)查明,這座30層的大廈消火栓居然沒有一滴水、自動報警設施癱瘓、逃生疏散通道全部被堵。而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此樓著火部分多年前就被確定為違章建筑,該大廈也多次進入政府掛牌督辦的火災隱患單位“黑名單”。
火災發(fā)生后,相關部門在全市開展了整頓,而市民們也在追問:對地標性建筑的火災隱患,有關部門為何屢屢督查、屢屢通報、屢屢責令整改,但最終火災隱患卻持續(xù)疊加,直至引發(fā)大火?泰生大廈的現(xiàn)象是個案,還是帶有一定的普遍性?是什么原因為違法者留下僥幸的機會?
這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一是檢查走過場,包括泰生大廈在內的一些高層建筑,在一次次督查、通報、責令整改中存活下來,甚至被稱為“消防釘子戶”,折射出檢查“風聲大雨點小”。
二是懲罰不嚴厲,一些違規(guī)建筑多次進入政府掛牌督辦的火災隱患單位“黑名單”,但就是整改不到位,有關部門對其也沒有更嚴厲的處罰。
三是這些建筑來頭大,有的可能是招商引資來的,有的可能是某領導打過招呼的,有的可能是當?shù)刂髽I(yè)家所有,有關部門不敢動人家。
四是一些高層建筑本身設計有問題,沒有考慮到消防設施的配套,整改難度大。
高層建筑存在消防隱患,已經成為一個普遍問題。除了高層建筑消防標準提升的因素之外,主要還是監(jiān)管不到位。比如,按規(guī)定,驗收不達標不能使用,但現(xiàn)實中違規(guī)經營的不在少數(shù),前不久廣州一鞋城發(fā)生火災,該建筑就是一個老不達標戶;按規(guī)定,整改不到位不能過關,但并非所有單位都嚴格按照整改通知書進行整改,很多整改流于形式;處罰不徹底讓一些人屢屢心存僥幸,最終釀成火災造成巨大損失。當然,某些事故也不乏腐敗因素作祟。
水火無情。存在消防隱患的建筑,如同懸在公眾頭上的一顆“定時炸彈”,隨時可能成為奪取生命和財產的“惡魔”。建筑單位的管理者不能心存僥幸,不能為了經濟利益不顧公眾生命健康;主管部門不能心存僥幸,幻想事故永遠不會發(fā)生;地方政府不能心存僥幸,為了發(fā)展留下消防欠賬。
處罰要徹底,整改要到位,這是不少重大責任事故留下的教訓。然而,事故過后,又有多少人真正引以為戒呢?泰生大廈的事故再一次向社會發(fā)出警示:不能給“消防釘子戶”留下任何僥幸的機會。